各二级学院、处室:
按照教育厅课题管理单位工作安排,现组织开展2024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清理及结项工作,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清理范围和要求
本次清理范围为2018—2019年经教育厅批准立项且未结项的省高校人文社会研究一般项目,结项截止时间:2024年12月31日。
1.针对2018年立项未结项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项目结项。
2.针对2019年立项的项目如符合结题条件按《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赣教规字[2021]4号)要求办理结项,个别项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,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,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,并于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(http://gxszrw.jxedu.gov.cn:8500/)填写变更申请。
以上到期仍未结项项目将直接作撤销处理,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。
二、2024年上半年项目结项要求
1.结题方式。本次以线上申请结项为准,否则不予结项,项目负责人通过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(http://gxszrw.jxedu.gov.cn:8500/),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申请结项,专家鉴定表由申请人自行留存备查。
2.纸质材料填写。《项目终结报告书》、《中期检查报告书》、项目成果、《申请评审书》、《立项通知书》复印件,研究计划有变更,应在《终结报告书》中说明,并将经省教育厅核准的《变更申请表》附后、《结项项目汇总表》负责人如实填写结项项目汇总表,特别是课题组成员、变更情况和C刊、核心论文发表情况。若有瞒报、误报、虚假填报等情况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并通报批评。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省人文社科项目各项材料(附件)在学校官网进行下载,具体要求可自行查看人文社科管理办法,结项及变更材料提交截止时间:2024年6月24日,以上材料纸质版一份、电子版Word及PDF版本发送至科研教研处邮箱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刘澍瑶 07996678116
科研教研处
2024年6月12日